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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土地「全給兒子」她1毛都沒有!爸喊:女兒仍要出錢出力照顧我 律師說話了][奇摩][113.10.25]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5 天前     標題: [土地「全給兒子」她1毛都沒有!爸喊:女兒仍要出錢出力照顧我 律師說話了][奇摩][113.10.25]

[周刊王CTWANT] 大部分人都會認為扶養父母天經地義,不過父母若是重男輕女,將財產都給兒子,做女兒的還要扶養父母嗎?對此,律師蘇家宏直言,常勸做父母的不要重男輕女、偏心,因為搞不好這個孩子會在未來成為你的依靠。
網友發問,「爸爸重男輕女,把土地都送給哥哥們,爸爸又說,女兒跟兒子你們一定都要一起出錢出力照顧我的健康和醫療,這樣對嗎?我覺得不太公平欸。」
對此,蘇家宏在臉書表示,若爸爸財產都給哥哥,都沒有給你的話,其實真的要看他有沒有錢,依照法律,爸爸沒有錢的時候,你是有扶養義務的,但爸爸沒有錢的時候,有一個有趣的地方,如果今天你沒有扶養,那哥哥會不會扶養,如果哥哥不扶養的話,爸爸會什麼狀況。
蘇家宏提到,「或是也可以說,不管他財產給誰,我都願意扶養他,但是扶養的程度是說,也許我們總共有4個兄弟姊妹,那我就4分之一,我們以最低生活標準,以2萬元除以4,拿5000元給爸爸。」
蘇家宏認為,爸爸財產給誰對孩子來說是重要的,但是今天你照顧爸爸的心意同樣的重要,要讓爸爸知道你是願意的,不過還有另一種情況是,爸爸真的重男輕女很誇張,從小就不照顧你,那又另當別論了,「我常常會勸我們做父母親的,不管你的孩子他是男生、女生或是有什麼特殊狀況,他搞不好是你的依靠,所以我們父母千萬不要重男輕女、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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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不像是發生在現代的情況,即使父親真把土地都給兒子,女兒也可以透過法律要求自己該得的那份,至於撫養的部分當然是兒女共同負擔,如果給的少那當然就負擔得少。



作者: a0l0e0x0    時間: 5 天前

所以說還要是多讀點法律!
這種文章看起來就漏洞百出!
雖然說土地全給兒子,
但女兒真的一毛錢都沒有拿到嗎?
不知道法律規定遺囑中有所謂的特留分的規定!
呵呵~~
作者: localuraki    時間: 5 天前

要這樣就撕破臉,找律師討屬於自己的權力囉
作者: zogol    時間: 5 天前

啥時代了,已經不是這樣的規矩了。
作者: molitor    時間: 5 天前

長輩的觀念,真的都是怪怪的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5 天前

女兒如果真一毛錢都沒有還要扶養
我會叫他趕快脫離關係阿
作者: apache7174    時間: 5 天前

把好處都給兒子
卻要求照顧
真敢說..............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4 天前

家務事阿

看到土地都給兒子,女兒也想要土地,但爸爸不給.
覺得可以要看看別的,等價就好.

最糟糕的是,生前就劃分好,然後自己沒份
...
但是,在路上看到很多父母,把女兒打扮成公主,兒子像個台灣土著.
會覺得父母偏心嗎?

深思,卻要說人若心機重,被發現會失寵...
不得寵又得不到想要的.
就...可能來不及了.

看著天花板:如果從小就有競爭(財產繼承者數人)那就要有人告知,要努力表現,將來會好過的.
完.
作者: mikerewd    時間: 4 天前

沒辦法,畢竟東西都是老爸的,他有決定權給誰
這世界本來就沒有所謂公平
不養他可能還會被告棄養
作者: ted8850    時間: 4 天前

那就法院 見 看判多少 給多少
作者: cycured    時間: 3 天前

生前分好就沒戲了
或許留下証據
要我分擔撫養
法院見
作者: 迪X小    時間: 3 天前

這種很簡單
只要跟法院說明將父親以前贈與的也納入遺產中(我記得有類似的法條)
唉~~ 做父母的,真的不要過度偏心,否則容易自食其果
作者: ykzon    時間: 前天 01:58 PM

印象中法律有規定有特留部分
不太可能有一方完全沒拿到
作者: georgeyu    時間: 前天 03:29 PM

除非遺囑有特別寫明, 不然女兒還是可以透過法律爭取的, 只是這種爸爸真的腦殘, 只會無端傷害親子的情感~~~
作者: afox1    時間: 前天 05:13 PM

還是如網友說,這年頭還是多念點書的好.
法律還是得懂點的.
作者: p0954    時間: 前天 09:01 PM

看清冷暖
人世間莫過於此
大多數生小孩真的是拿來當家奴的...
而不是真的有所謂的親情與愛
所以我一直強調
不要隨便生
隨便把小孩當奴隸一樣
否則後果就是人倫悲劇
作者: jim0310    時間: 昨天 06:01 AM

如果如此徧心,女兒會如此無私,那還見鬼了
作者: 火匣子    時間: 昨天 08:41 PM

都不用特留份嗎
這是法律給女兒的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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