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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逆子縱火奪8命逃死!網酸:鄭捷應該活著?律師解答:在於「行為數」][奇摩][113.12.12]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24-12-12 07:38 PM     標題: [逆子縱火奪8命逃死!網酸:鄭捷應該活著?律師解答:在於「行為數」][奇摩][113.12.12]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新竹逆子陳彥翔和父母起口角,一把火燒自家「正義輪胎行」導致家人、親友8人命喪火窟;昨天(11日)二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件死刑改判無期徒刑案件。判決結果引發議論,有網友拿犯北捷4死24傷無差別殺人案鄭捷類比,依現今「死刑門檻」鄭捷恐怕還活著、獲假釋。對於網友這樣的類比,林智群律師說明,兩個情況不太一樣,重點在於「行為數」。
PTT上有鄉民以「按現在死刑門檻,鄭捷應該還活著?」發文,鄭捷真的很壞在捷運上隨機殺人,陳某放火殺了8人免死,那鄭捷應該不用被判處死刑吧?大法官XXX不食人間苦難。貼文引發討論,有網友留言調侃「可能已經假釋了」「而且也可能已經吃豬腳麵線惹」、「在家享天倫之樂了」。
對此,林智群律師表示,有人諷刺說陳男縱火死掉8人,無期徒刑,鄭捷才殺4個就死刑,鄭捷太冤了。其實兩個情況不太一樣,重點在於「行為數」。
林智群律師說明,陳男縱火,是一個行為,一個放火行為。鄭捷殺人,是四個殺人行為殺了4個人。
刑法是看行為數的,一個犯罪行為,就是一個罪,一個刑度,四個犯罪行為,就是四個罪,四個刑度,最後再合併處罰(數罪併罰)。
林智群律師說,再舉一個例子,高速公路大車禍,前面塞車,一堆車子排隊,後面大貨車直接撞上,前面6台車受損,6人死亡,還是一個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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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律師的腦迴路還真是跟一般人截然不同,連這樣也可以硬凹罪不致死,怪不得台灣會被說成是死刑犯的天堂。



作者: gundamrx7803    時間: 2024-12-12 07:52 PM

瞎扯什麼東西!替民進黨、法官、大法官護航?所以學法律的也要西瓜偎大邊...
可以斷言:除非民進黨下台,否則台灣不會再出現任何死刑了!
作者: xxxplusxxx    時間: 2024-12-12 08:13 PM

本帖最後由 xxxplusxxx 於 2024-12-12 08:14 PM 編輯

自古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只會玩文字遊戲的法匠,
不要一直為加害者找理由,
而不顧被害者家屬的心情,
當司法無法彰顯正義時,
現世報恐怕會報應在自己身上。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4-12-12 09:00 PM

就是還殺的不夠狠 手段可能不夠兇殘阿  
作者: 小風之    時間: 2024-12-12 09:03 PM

殺人償命何況死了八條
都是至親
像這種罪大惡極證據確鑿的人就該判死
還在那裏囉嗦就是假仁義
作者: cayennekun    時間: 2024-12-12 09:57 PM

八條人命還是至親,那哪個行為符合情節重大?偽善噁心  民進黨就繼續搞下去 沒差
作者: 火匣子    時間: 2024-12-12 10:26 PM

行為數個屁 現在就是不判死啊 甘行為數屁事
拉機律屍什麼鬼話都能硬凹
以前殺1個至親唯一死刑
現在殺8個殺到爽也不用怕被判死
作者: ysm168    時間: 2024-12-12 10:31 PM

政府的功能要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民進黨執政下的政府卻實質廢死..毫無天理..這些人憑什麼替受害者與其親屬廢死..法律無法替被害方討公道卻替加害方逃死刑..這就是民進黨政府做的事...台灣人民的民意有被尊重嗎? 人民選出這種政府甘心嗎? 國民黨還在睡嗎?在野太溫和了還想重回執政嗎?

作者: s012135    時間: 2024-12-12 11:13 PM

這個國家的法真的完了,沒辦法有效嚇阻犯罪率,還會怕定的法被人權團體抗議
看來與法相關的政府單位部份應該要全部廢除,重新建立
作者: honaka    時間: 2024-12-13 01:15 AM

被害者得不到應有的交代
加害者反而有滿滿的保護

這就是過度人治的悲哀
而背後竟是政府的偽善導致
作者: syo549527    時間: 2024-12-13 01:58 AM

為什麼受害的都不會是那些法官的親人?麻煩不想活的,就去殺法官的親人好嗎
作者: liapapayyy    時間: 2024-12-13 02:47 AM

如果被害人是法官的親人,那還會贊成不執行死刑嗎?!!
作者: x212477149    時間: 2024-12-13 02:57 AM

意思就是說~  不要放單體技能,不划算!  要就放範圍技能,造成多數傷害~
一樣只算一個行為! 罪責輕 真棒!
作者: macoch    時間: 2024-12-13 09:29 AM


甚麼"行為數"
結果是一樣的  
有人被殺了
不管是被砍還是被燒  結果是一樣的
這種罪證確鑿的 就不用那麼多廢話了
斃一斃

這些幫加害人辯護的律師
釋憲的大法官
廢死的團體
我真心的希望
這些狗屁倒灶的事 會發生在你們身上
讓你們感同身受一下
才會知道受害人與家屬的感覺
作者: ezio1477    時間: 2024-12-13 09:31 AM

這什麼邏輯?重點輪胎航嫌犯殺人沒有償命啊!
作者: M-L9    時間: 2024-12-13 09:41 AM

你可以為了你主人的意思
而鬼扯亂扯
跟那批大狗官一樣
逢迎拍馬、逢綠必舔
這種話都說的出來
綠蝨...
冥冥之中,都會有報應的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24-12-13 10:25 AM

想到可以免疫橋接的事.

有人被詐騙,失去所有財產,進而走完人生路.
後來騙人的被抓到,僅僅當詐騙案處理.
解釋:被害人自己想不開的.
法律對前因後果,僅供參考.

換言之,是被害人應逃跑沒逃跑,才導致人生結束.
跟加害人沒有直接關係
如果他的顧命律師夠強,都能說成是不小心的意外事故,口供也是一時激憤.
想想看,是不是連無期都不用呢
甚至還能冤獄申請.
來個大逼斗,反轉事實.

新聞攻防總是把目標放在靶子上,靶子壞了,可以換.
這,不找出藏鏡人,永遠沒完沒了.
政治正確
作者: supra837393    時間: 2024-12-13 10:36 AM

所以那天做了個炸彈,炸死一百個,只算一次。
我的理解不知是否正確?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24-12-13 11:24 AM

做出如此逆倫慘絕,毫無人性的行為的禽獸難道還具教化的可能嗎?要用全民辛苦血汗繳交的稅金供養至少十五年,然後再出來繼續危害社會?台灣司法不嫌太超過了嗎?到底司法正義還有存在嗎?
作者: 風闇    時間: 2024-12-13 01:46 PM

不是律師,而是綠師。
只會說一些違背良心的話
不管有什麼理由,殺人者就是唯一死刑
台灣根本還沒有廢死 每次判決理由都瞎扯一堆有的沒的
有悔意就能免死?那法官、律師怎不跟那些死刑犯住一起?


作者: M-L9    時間: 2024-12-13 02:23 PM

林智群綠蝨說明陳男縱火,是一個行為,一個放火行為(燒死8個親人)
鄭捷殺人,是四個殺人行為殺了4個人



為什麼不能說鄭捷案也是一個行為,一個隨機殺人行為(殺死4個乘客)

就是為了綠主子的意思,而硬扯硬凹啊
而做出的荒唐謬論

還是對於 放一把火 跟 砍幾十刀
法律的見解是

放一把火=1次行為。即便燒死了上百人,也是一罪。
砍幾十刀=幾人被砍=幾個行為=幾條罪  ?

作者: k07220126    時間: 2024-12-13 02:24 PM

反正只要自首 就可以逃死
至於死者怎麼死的都不重要
作者: killa1014    時間: 2024-12-13 02:30 PM

無期徒刑法律就是這樣還不改台灣不要在健忘了"選票".法官也要大換血了
作者: jk784786759    時間: 2024-12-13 04:22 PM

胡扯
用他行為數說法來說
人家鄭捷就一個傷害行為,只是死四個人而已

你要用死亡數倒推殺人行為
哪陳犯就是對於8人的謀殺行為,行為數來說還是比鄭捷惡劣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4-12-13 06:34 PM

真的是無言了,法律真的是壞人的保護傘
作者: lookformail    時間: 2024-12-13 06:52 PM

不敢承擔責任就不要從事法律行業
當法律不能保護弱者
那要法律幹嘛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24-12-13 07:00 PM

那些法官大法官那敢判死刑,每天就只想著幫殺人犯脫罪,有教化可能,這些法官大法官可以廢除掉.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24-12-13 08:24 PM

自己的親人

還幹出這種事 難以想像 !!!
作者: boyabc88    時間: 2024-12-13 08:59 PM

所以要找那些廢死的
因為他們不管怎樣都會原諒你
作者: ladiose    時間: 2024-12-14 01:13 PM

完全無法理解這判決,受害者又再次受到傷害~
作者: paul_tw    時間: 2024-12-14 01:56 PM

這種犯罪邏輯還真奇怪
那如果殺大官如何計算
作者: Luckyiop    時間: 2024-12-14 02:15 PM

很佩服這位律師呀
切入點居然這麼詭異
作者: ykzon    時間: 2024-12-14 03:07 PM

那個綠師根本在硬凹
現在的執政黨幾乎是實質上的廢死
為受害者感到不值

作者: moneyleon    時間: 2024-12-14 04:23 PM

我也會拗,這鄭X拿刀殺人就是意圖致人於死,本來就該判死;新竹逆子的本意是燒房子不是燒死人,只能說是意外,罪不致死。
作者: abcd5060    時間: 2024-12-14 05:14 PM

現在看到他還是覺得蠻可怕的
作者: yahourt    時間: 2024-12-14 08:39 PM

表示人命的數量根本只是個屁
就算丟一顆炸彈炸死一百人,法律也只會判不到十年+假釋吧
作者: huduke001    時間: 2024-12-14 08:41 PM

那用槍殺人、六顆子彈六個人就是死刑
拿炸彈殺人、一顆炸彈殺死二十人就不用?
政客跟律師的腦迴路都一樣
只要對自己有利的不用管他合不合理
反正生掰硬造、我不尷尬就是我對
作者: Cool克    時間: 2024-12-14 09:59 PM

恩...設種判刑方式到底是依據誰還是那些人定的?
法律應該是要保護守法的人而不是犯罪的人才對吧?
不過法律沒有一定要遵守我前面那句的規則,
這樣的話法律是為什麼而存在?

作者: apache7174    時間: 2024-12-14 10:27 PM

我真的很好奇
如受害人
是政要  或是大法官  家人
判決會不會還是一樣
作者: yl333    時間: 2024-12-14 10:43 PM

這凹得太誇張 911 這樣算也是1個行為數 還好馬久有執行
作者: 雨天等放晴    時間: 2024-12-15 07:40 AM

有時候真的不知道該說甚麼好
證據確鑿 殺人無數 有甚麼好說的
作者: gn02109005    時間: 2024-12-15 08:06 AM

嫌犯殺人沒有償命啊!
有權力的人淪為加害者的幫兇,
被害者得不到應有的公理,
我支持私刑正義,垃圾廢死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24-12-15 09:21 AM

不管怎樣還是支持恐龍法官吃屎
作者: jimlin100    時間: 2024-12-16 08:56 AM

刑法是看行為數? 那如果他的行為造成一多人的傷亡還是一個行為數嗎?
作者: qwe19780723    時間: 2024-12-16 09:23 AM


說真的死刑對犯人真的是種解脫

尤其是這種狀況的
作者: zogol    時間: 2024-12-16 10:56 AM

一定要的啦,又沒有燒死法官、廢死、民進黨的人,都絕對有教化可能的…
作者: ru6nj4504cji    時間: 2024-12-19 07:38 PM

講那麼多說白就是為了迎合廢死團體,還自以為接軌國際...
作者: kingwangs    時間: 2024-12-21 03:11 PM

殺路人都判死刑,殺親人反倒不用死,這是鼓勵殺親人嗎?還是在教誨殺人犯要用腦子?殺四人分開殺又累又麻煩,弄一起殺簡單又不用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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