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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去年3月破獲軍火庫,驚見大批現役軍品,溯源發現海軍陸戰隊66旅等4名軍士官,涉嫌自2018年起盜賣軍品給退伍後經營「全民國防射擊教育中心」的熊姓前同袍,刺針飛彈發射筒甚至被以2.5萬元廉價售出。桃園地檢署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汪姓上尉、譚姓、王姓和邱姓3名士官及熊男共5人。
桃園檢調去年3月在羅姓男子位於龜山住處查獲大批槍彈,經鑑定均為軍品,羅男稱子彈是友人12年前借放,去年11月被判刑6年半。
檢調當時扣得的CV105戰鬥背心、軍用口糧等軍品,是在「全民國防射擊教育中心」軍用品跳蚤市場購得,該中心由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授權成立,熊姓負責人曾服役於海軍,2010年退伍後推動國防教育和射擊課程,收藏和展示國軍裝備。
檢調查出,陸戰66旅汪姓上尉作戰官自2018年起,先後竊走營區內迫擊砲木製彈藥箱、M40戰車用防毒面具、M14滑軌結合座、步槍撞針、抗彈硬板等。同旅的砲兵營譚姓中士則竊取走砲兵雷觀機,2人都向熊男詢問有無收藏意願再轉交,但他們都辯稱是推動全民國防教育,沒買賣關係。
前海軍陸戰隊防空警衛群防空砲兵營王姓中士,則從基隆和平島海鋒戰備陣地庫房偷走刺針飛彈實彈發射筒,詢問熊有無購買意願,以2.5萬元成交。
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邱姓中士則拿損壞的T91步槍槍托和熊男交換,裝回原槍,還從營區的資源回收場盜取軍旗、彈藥箱、3大箱雨衣、BA-3007C國軍乾電池含通話座、戰車車外通話器盒等物交給熊。熊明知這些軍用品都是贓物,仍收下或買下,藏在全民國防射擊教育中心。
桃園地院今傳譚姓男子開準備程序庭,譚男雖坦承客觀事實,但他稱沒有要隱匿偷竊帶出營區的意圖,出發點是因為單位有人員招募的任務,而熊男所在地設有國軍常設招募站,平時在推行全民國防教育,因此是任務編組到外面招募,和熊之間沒有買賣或利益關係。
譚男再指,當時在兵營頂樓放置雜物及報廢軍品區內發現砲兵雷觀機,「對我來說那是一個隨意放置的垃圾」,雖然知道即使是報廢物仍需由公家單位處理,但不清楚流程,且強調不是拿走完整的砲兵雷觀機,僅是拿走其中一個外殼組件。
對此譚男否認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64條第3項竊取軍用武器或彈藥之外之軍用物品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竊取公有財物等罪嫌。其辯護律師則主張被告將砲兵雷觀機交給熊男是為了協助推廣國防教育,要求下次開庭當庭勘驗遭扣的砲兵雷觀機及傳喚熊姓男子出庭作證。
桃檢認為4名軍士官明知裝備逾使用年限或無法使用,都要依規定除役報廢,卻貪圖小利竊取盜賣,依法起訴,因4人都坦承,建請法官減輕其刑,熊則依收受贓物等罪嫌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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